鑫达民用洁净煤销售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
五审管函〔2023〕33号
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鑫达民用洁净煤销售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
山西鑫达洁净煤销售有限公司: 你公司关于《鑫达民用洁净煤销售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(以下简称〈报告表〉)的报批申请》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 一、你公司拟建年储存5万吨民用洁净煤销售站。项目位于五台县陈家庄乡南坡村,地理坐标:E113°22′43.560″,N38°33′34.380″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封闭库、办公室、洗车平台、化验室、过磅磅房、环保设施等。项目总投资1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。 在严格落实《报告表》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,我局原则同意《报告表》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、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 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。 二、在项目设计、建设和运行管理中,要严格按照《报告表》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 (一)严格执行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有关政策规定,并按标准的生产工艺、规模建设。 (二)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。施工现场要边界围挡,合理安排工期,禁止大风天气作业,做好对建筑材料和裸露地面等的管理工作,及时清理垃圾,定期洒水降尘。厂区地面及运输道路硬化,定期清洁洒水降尘。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清洗进出车辆,运输车辆篷布苫盖密闭运输,严禁超载超速。储煤库须全封闭,地面进行硬化防渗,顶部设置可覆盖全场的喷雾抑尘装置。煤炭装卸在储煤库内完成。 (三)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。储煤库四周设置导流渠,淋控水收集后回用于储煤库洒水降尘,不得外排。车辆冲洗废水、生活污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。厂区东北角设置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,雨水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。 (四)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。要合理安排施工时序、布置施工场地,禁止夜间施工。选用低噪声设备,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,采取基础减震、隔声等措施。运输车辆定期保养,限速行驶,途径村庄禁止鸣笛。做好厂区及周边绿化,削弱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2类标准。 (五)严格落实固废防治措施。施工期垃圾及时清运处理。厂区设置垃圾桶,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。煤泥作为产品外售处置。设置危废暂存间,废机油、废棉纱手套、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,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。 (六)严格执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,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,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,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,将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。 三、做好信息公开。在工程施工期间,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,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,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,满足 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。 四、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的“三同时”制度,必须按法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,必须将环保设施同主体 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 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,需申领安全许可证的,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。如项目的性质、建设规模、地点、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、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变动的,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 五、依据《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》《五台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》,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负责项目现场环境监管,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《报告表》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。
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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